11月20日,百雀羚因涉嫌使用添加禁用原料等上热搜。
事件的起因是:11月19日下午,有博主发文称,“百雀羚因生产的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经上海药监核查,基本属实!已经被立案调查了!”与此同时,该博主还贴出了一张盖有公章,落款“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举报答复书。
上海市药监局这份举报答复书显示:“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你关于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举报。经核查,因举报内容基本属实,我局决定立案调查。如不服本答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告知。”落款时间是11月14日。
当天晚上,这起“圆叶牵牛提取物”引发的争议,最终由上海市药监局的调查结果宣告终结:上海市药监局称百雀羚涉事产品不存在违反禁限用原料管理规定。
在售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已不含圆叶牵牛提取物
11月20日上午,百雀羚官方微博表示,争议主要涉及的“禁用原料”是百雀羚曾在2021年生产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产品成分中添加的“圆叶牵牛提取物”。
百雀羚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74号),将“圆叶牵牛提取物”列入禁用目录,百雀羚称:“在此之前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并无对圆叶牵牛提取物的禁用规定”。
百雀羚认为,在2021年5月26日前,“圆叶牵牛提取物”属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可使用的原料。百雀羚涉及该原料的个别产品是在2021年5月26日之前生产,不违反《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规定。
百雀羚称,已经于2021年4月25日对该产品配方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备案,2021年5月26日之后,百雀羚没有再生产过添加有该原料的产品,“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
记者注意到,百雀羚在情况说明中提及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目前在百雀羚旗舰店有同名产品在售。该产品的成分表中已不含圆叶牵牛提取物。
圆叶牵牛提取物到底是什么?
那么,“圆叶牵牛提取物”到底是个什么物质,有何相关规定?
11月20日,老爸评测日化相关技术专家表示:“简单来说,百雀羚认为圆叶牵牛这个成分,在2021年5月被药监局发公告禁用,他们之前备案生产的、含此成分的产品,是没问题的。”
但上述专家告诉记者,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原料中有“牵牛”,对应的拉丁文为“Pharbitis nil (L.) Choisy;Pharbitis purpurea (L.)Voigt”。值得注意的是,“Pharbitis purpurea (L.)Voigt”的翻译正是圆叶牵牛。
至于百雀羚在回应中提到的2021年5月26日《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74号),上述技术专家告诉记者,该公告对圆叶牵牛做了更加清晰的拆分,拉丁文为lpomoea purpurea (L.) Roth;Pharbitis purpurea(synonym)。
“lpomoea purpurea”这个拉丁文是百雀羚在成分中使用的拉丁文。记者在国家药监局官网对“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这款产品进行了查询,这款产品有两条备案,目前都已经注销。成分显示,含"圆叶牵牛(lpomoea purpurea)提取物"。
而lpomoea purpurea这个拉丁文写法,是自2021年更新后才出现在禁用原料名录中。老爸评测日化相关技术专家表示,争议点就在于2015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禁用物“牵牛”中是否包含圆叶牵牛:“详细的判定,还是要等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报。”上海市药监局:涉事产品不存在违反禁限用原料管理规定
11月20日晚,这一争议最终有了官方通报。
上海市药监局11月20日晚透露,9月27日,接有关举报反映,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其产品标签标示的成分中含有“圆叶牵牛提取物”,上海市药监局相关部门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予以核查处理。
经立案调查后,认定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生产的百雀羚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配方升级)(限用日期:20241105,批号:3R06YV11)不存在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禁限用原料管理规定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就有关于圆叶牵牛提取物的争议,同样涉及百雀羚。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济历下政复决字[2023]105号)显示,申请人李某称,2023年5月20日在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银座环山购物广场购买百雀羚水嫩倍现至尚套装,百雀羚水嫩倍现至尚套装中“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含有圆叶牵牛提取物,为化妆品禁用成分。
李某认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表 2),第68牵牛Pharbitis nil (L.) Choisy.; Pharbitis purpurea (L.) Voigt,其中 Pharbitis purpurea (L.) Voigt 就是圆叶牵牛,也就是说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就已经将圆叶牵牛列为禁用植物原料。”
李某认为:“圆叶牵牛并不是新增的禁用物质,而是按照拉丁文学名在 2015版,拆分出来的。”
当时,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认为,涉案产品的生产日期早于《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发布日期,即2021年5月26日,因此涉案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对申请人的举报事项不予立案。2023年6月15日,该局与李某电话联系,李某明确表示放弃投诉请求。2023年9月15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
11月20日,贴出举报回复的这名博主已经开启留言精选,无法看到微博评论。记者私信该博主了解详情,截至发稿,该博主未回应。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