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随后,多地开始披露发行或拟发行相关债券。河南省在政策发布后4天内率先行动,发布了首批再融资专项债置换隐性债务的通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文件,这批地方债招标将于2024年11月15日进行,并于11月18日开始计息。此次招标的两支地方债总金额为378.217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期限为5年,金额60.048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期限为10年,金额318.169亿元,将全部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继河南省之后,辽宁省大连市、贵州省、江苏省、山东省青岛市等地也相继披露了发行或拟发行相关债券以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信息。据不完全统计,从11月12日至统计时点,全国五个地区披露的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券总额达2240.169亿元。按各地区拟发行或已发行额度排列,江苏省、贵州省、河南省、青岛市和大连市分别为1200亿元、476亿元、318.169亿元、142亿元和104亿元。
具体来看,江苏省计划于11月22日发行120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发行期限包括15年期、20年期和30年期,每种期限的发行面值均为400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同一天,青岛市也计划发行14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发行期限为10年,同样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曾表示,通过政策协同发力,预计到2028年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将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少至4600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依靠自身努力完全可以化解。